政策摘要
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大数据发展中心设立和运作,创新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全省大数据统一建设、统一运营、高效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是省政府依法设立,承担大数据建设、运营和服务等职责,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不从事法定职责外事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 第三条 省大数据发展中心在省政府领导下,坚持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加快推进海南大数据发展。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承担统筹建设运营政务信息化等以下公共服务职责: (一)承担省政府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