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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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海南省 省级 民政
政策摘要
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2017年12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公布 2024年9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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