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琼府函〔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海口市珠崖岭城址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琼府函〔2024〕7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公布珠崖岭城址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海府报〔2023〕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珠崖岭城址文物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公布事宜及规划实施相关工作,由你市负责落实。 二、同意对珠崖岭城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调整。保护范围调整为:北至北城墙外扩50米一线,东至南渡江西岸一线,南至城址南侧新潭村中北部巷道北缘一线,西至西城墙外扩50米一线。建设控制地带调整为:北至保护范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