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深化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增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委员会)是省政府统一指导协调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议决策的议事协调机构。规划委员会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规划委员会日常办公等必要开支。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规划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