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引导龙头企业、央企国企带头表率推动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整体好转 回款难问题是中小企业的“心头大事”。推动行业内企业及时支付账款、保障企业资金链畅通,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应有之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4方面10条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整体好转。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表示,当前,多数行业暂未出台专门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滥用市场竞争优势地位,通过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以下简称“电子凭证”)等相关手段,故意拉长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期,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 通知明确,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以下简称“付款四项关键要素”)。 “通过规范‘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并推动纳入合同示范文本,填补当前各行业结算支付管理存在的‘空白点’,既为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账款划定明确边界,也让中小企业对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回款、以什么方式拿到回款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根本上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柯吉欣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