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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太平岭核电场址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广东省
省级
科技/数字经济
粤府函〔2026〕219号
政策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太平岭核电场址 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粤府函〔2026〕219号 深圳、惠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关于恳请重新评估划定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场址规划限制区的请示》(中广核〔2026〕64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并征得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太平岭核电厂1至6号机组核岛为中心、5公里为半径的包络区域划定为规划限制区,该场址规划建设太平岭核电厂和“华鲲一号”科技示范工程。 二、深圳、惠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规划限制区各项管控要求,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要落实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