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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
省级
财政/税收
沪府办发〔2026〕23号
政策摘要
印发日期:2026-08-27 发布日期:2026-09-03 沪府办发〔2026〕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26日 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促进我市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力争实现“十五五”期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GDP增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至1.85左右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乡村产业能级,夯实增收基础 (二)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释放农民增收空间。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农文商旅体展联动,培育一批集农事体验、生态康养、文化市集、乡村赛事、特色展演等于一体的乡村消费新场景。加强资源整合与盘活利用,鼓励农户依法依规利用自有闲置住房,通过自营、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经营,激活农民增收动能。加大农村电商培育力度,提升直播基地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平台经济赋能作用,推动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农户经营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委金融办、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