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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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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数字经济
国办发〔2026〕26号
政策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意见 国办发〔202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动产品质量升级和标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升烟花爆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生产环节安全监管 (一)严格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批。各有关地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烟花爆竹产业政策,严控生产企业数量。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许可。推动生产企业加快对标改造提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并落实生产企业淘汰退出机制,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发布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禁用药物指导目录,加快淘汰“双响”、“火箭”、“摔炮”等燃放轨迹不可控、安全风险高的产品。严禁生产“鱼雷”、“驱鸟弹”、“烟雾弹”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严禁委托或接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