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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两项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深圳市街道行使的批复
广东省
省级
养老/社保
粤府函〔2026〕90号
政策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两项县级政府部门 行政处罚权调整由深圳市街道行使的批复 粤府函〔2026〕90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履职清单中个别收回事项延期实施的请示》(深府〔2026〕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市作为2026年APEC会议举办城市在城市管理和环境保障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同意将“对在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且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基本编码4402140QX000)”和“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基本编码440214238000)”两项行政处罚权交由你市街道办事处行使至2027年7月1日止。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