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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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全文解读

北京市 省级 工业/制造
政策摘要
一、举报哪些重大违法行为可以获得物质奖励? 举报以下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并结案,属于《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一是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二是违反价格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三是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四是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五是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司法机关未给予奖励的违法行为;六是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举报奖励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是指什么?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奖励金额? 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有罚没款的案件,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奖励:一是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已执行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二是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已执行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三是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已执行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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