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红利库
《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简明问答
北京市
省级
科技/数字经济
金发〔2025〕10号
政策摘要
一、本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1号)《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金发〔2025〕10号),落实《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京知局〔2023〕55号)《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京金发〔2025〕210号),构建“质押融资+保险保障+证券化”一体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金融的普及度和普惠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有力支持北京市实体经济发展,依据《北京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主要包括哪些扶持资金? 本办法包括三类扶持资金,分别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和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资金。其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包括三个方向,分别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成本费用补贴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 三、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概念是什么? 1.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数据知识产权等作为主要质押物,在法定机构完成质押登记,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的融资方式。 2.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保险是指为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包括国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