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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亦庄新城工业用地(类)项目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
省级
工业/制造
京技管发〔2024〕18号
政策摘要
京技管发〔2024〕18号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街道、通州区、大兴区各相关镇: 现将《亦庄新城工业用地(类)项目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亦庄新城工业用地(类)项目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总体目标】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88号)《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细则》《亦庄新城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存量工业用地(类)项目的利用工作。 本细则所指工业用地(类)城市更新,是通过产业更新或空间形态优化等方式,实现对工业用地上的存量产业空间资源提质增效。 第三条【基本原则】开展城市更新活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有机更新。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按规划确定土地用途,实现提质增效和高效利用。有序推进区域内城市更新工作,发挥管委会对于城市更新项目的全周期管控作用,高质量盘活存量工业用地。 坚持产业先行,规范用途。工业用地是亦庄新城发展高精尖产业的关键性要素,以“工业用地工业用途”“先有产业后有更新”的原则推动存量工业用地高起点、高标准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