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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北京市
省级
工业/制造
京发改〔2026〕1572号
政策摘要
2025年,国务院印发《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的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动力电池规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态,2026年9月20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57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将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支持中试验证、先进技术推广等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形成协同创新合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普遍问题,从收运体系建设、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强化监管执法、金融税收等方面加强支持,着力降低合规企业经营成本,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结合京津冀“六链七群”产业协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一体谋划,通过推动回收网点共建、转运数据共享、产能资源互补,完善区域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循环体系。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10个方面: 强化绿色技术攻关方面,一是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支持推动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二是发挥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平台作用,开展技术对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