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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
省级
财政/税收
普民规范〔2026〕1号
政策摘要
印发日期:2026-09-21 发布日期:2026-09-23 普民规范〔2026〕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现将修订后的《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1日 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规范》(DB31/T1491-2024)《上海市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涵义) 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是指区民政局依据对本区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和长者餐桌的考核结果,核准发放的补贴及奖励。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每年两次的服务质量监测、供餐能力、老年人满意度及综合能力等方面。 第三条(工作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和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街道、镇负责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运营管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助餐场所应当接受考核,如实提供资料,开放相关场所,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