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导读: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轨道站点与周边建筑连通率偏低存在的多种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流程,支撑轨道交通一体化项目高质量规划实施,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问:《通知》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当前我市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建设面临多主体协调复杂、界面不清晰、利益平衡难度大等现实痛点。为进一步打通轨道站点与周边地块、建筑的地上地下联系,缩短市民出行交通时距,带动沿线物业增值,激发城市街区活力,发挥轨道交通综合效益,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通知》坚持规划引领、公益优先,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底线思维、安全韧性等原则,进一步明确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规划、设计、审批、监督全链条规划管理要求,进一步打通制度堵点,降低项目实施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连通工程建设,健全我市站城融合配套政策。 问:什么是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通知》适用哪些场景? 答:连通工程包括一体化连接通道、轨道交通与周边建筑一体化结建的出入口、风亭等附属设施,以及为实现一体化连通必要的预留工程等。 适用场景既覆盖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同步实施的连通工程,也鼓励已运营、在建轨道站点周边,结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连通工程建设,统筹提升新老站点与周边用地互连互通水平。同时,既有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