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京市监发〔2026〕26号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以及执法实践需要,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市监发〔2024〕15号)中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4修订)》进行了修改,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6年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市监发〔2024〕15号)中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修订)》继续执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