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红利库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
省级
工业/制造
京广发〔2026〕73号
政策摘要
京广发〔2026〕73号 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关于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广发〔2024〕65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6年9月20日 北京市关于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促进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新质生产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和《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结合北京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加大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力度。为推进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设立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用于支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4K/8K超高清制作、传输覆盖、接收终端、后期制作、应用场景、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第二条 支持超高清技术在内容创作领域应用。鼓励以4K/8K超高清技术拍摄,按照超高清制作能力、超高清内容质量等综合评定,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三条 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支持打造超高清视听数字资产共享平台和制作能力共享平台,建立超高清内容后期制作中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