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政策红利库
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双15%"优惠
海南省
自贸港
鼓励类产业/高端人才
海南,双15%,所得税,自贸港
政策摘要
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实际税负超15%部分免征。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申报条件
企业所得税:实质性运营+鼓励类产业为主营+主营收入占比超60%;个税:年度在琼居住满183天(实际不少于90天)+人才认定或年收入30万以上。
申报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缴享受;个税通过人才认定后享受。